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们正在调查处理中,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天津市环保局
2015年1月14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电子垃圾回收建议的相关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环保部门组织开展电子垃圾处理工作情况
国务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从2012年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基本框架为,各地政府部门编制家电拆解利用单位发展规划后经环保部批准报备检查后颁发处理资格证书;国家税务部门直接从家电生产、进口商征收家电处理基金,补贴给由环保部财政部认定的家电拆解单位,补贴量根据各地环保部门季度审核确认情况发放。在此项工作中,环保部门的职责一是组织编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规划,二是组织开展季度审核。市环保局从2011年下半年开始联合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委等单位手编制规划、认定拆解处理单位。2012年1月,国家财政部、环保部正式同意了我市4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备案,列入财政部补贴单位名单,成为享受基金补贴单位个数最多的城市。目前,我局根据职责每季度开展对四家企业的审核工作,并将审核结果及时报送环保部。四家企业年处理电器电子产品约300万台,累计获得补贴2.5亿元。
二、关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体系问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1]49号)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天津市商务委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2]150号),包括各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在内的各类废旧物资回收体系的组织建设及回收管理工作由商务部门组织实施。根据上述目标,到2015年,在我市初步建立起网络完善、技术先进、分拣处理良好、管理规范的现代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废金属、废纸、废塑料、报废机动车及废旧机电设备、废轮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铅酸电池、废弃节能灯等主要废旧商品回收率达到70%;回收网络社会覆盖率、资源集中分拣率、经营者注册备案率达到90%。据了解,市商务委正在积极推动此项工作,具体情况及相关建议可向该单位咨询或反映。
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天津市环保局
201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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