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红桥区红洪湖里礼貌楼的居民,我家的房屋原来是天津市弾棉厂的企业产,后弾棉厂倒闭,现在产权为天津宏棉股份有限公司,自今年6、7月份天津出台可以购买公产房的产权,并且可以享受优惠政策,我们就一直与产权单位联系,希望可以把房屋的产权买下来,可是产权单位一直以没有相关政策,无法办理产权为由,不予我们办理产权买卖,并且本月还张贴出自明年1月1日起上涨房屋租金的告示。请问,我想买房屋产权为什么不能按国家的相关政策购买,反而涨租金倒按国家政策执行,这是哪家的霸王规定,请相关部门予以协调解决。
熊伟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1月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