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感谢百忙之中阅读我的问题。我于今年6月更换工作,原单位公积金交至2014年6月。到新单位后,7月8月因为是暑假,所以公积金没有及时办理,9月开学后新单位已经按月把我的7月8月的公积金补缴了,但是我的公积金账户还是不正常,去南开公积金中心询问,窗口人员答复公积金缴存到了余额中,没有按月缴存,但是打出的缴存单在7月8月下方的“补充缴存额”里面是有的,我询问了单位,单位公积金负责人跟我说,因为涉及补充公积金问题,如果不是按月补缴,是根本缴不进去的,所以肯定是按月补缴的。我现在不知道该去什么部门办理了,请您帮助解决,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职工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并且所在单位不存在欠缴情况,通过贷款资格的审核,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果职工因工作单位变动,造成欠缴3个月(含)以内住房公积金,在申请贷款时已将欠缴的住房公积金补齐并恢复逐月缴存的,可视同连续缴存。依据您的描述,建议您到贷款银行审核您的贷款资格。更多问题请详询公积金热线12329,并欢迎您浏览我们的网站:。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11-3
【民生词典】公积金提取(还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