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通知》规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请问天津什么时候实施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强制性机构担保费?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各地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措施由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制定。目前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已开始就住建部等三部门发布的《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的通知》相关内容研究我市具体实施细则,但尚未正式下发。一旦细则下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并遵照实施。更多问题请详询公积金热线12329,并欢迎您浏览我们的网站:。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10-24
【民生词典】公积金提取(还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