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高学忠区长,各位区领导,您们好:
我是阳光卡蒂尔小区的居民,向您反映我小区物业违法收取车辆管理费的问题。之前也有业主反映过小区物业擅自将公共场地(小区广场、消防通道)作为泊车位给居民停车使用并收取停车费,区政府、北仓镇政府答复说与物业进行沟通,加强管理。但,我们不明白的是:第一,小区内的场地、道路等设施所有权属于业主共有,物业凭什么收费?第二,即使是管理费,也需要有专门设施,有专人管理,签订委托保管协议,并将收费数目以及用途进行公示,否则居民的物权如何保障?
正是因为前期的问题没有得到妥善处理,现在物业更是有恃无恐,变本加厉,强行要求居民办理车辆出入卡(每月60元),并纠结一批社会闲散人员堵在小区门口,对没有卡的居民的车辆进行拦截,并侮辱、谩骂、恐吓,不讲任何道理,只声称不办卡就不让进,这样的行为与强盗何异?搞得居民有家不能回,被堵在小区门口,严重影响了正常生活.到现在人心惶惶,都觉得是所谓的“黑社会”在管理小区,心理上没有一点安全感。
在此,我们恳请政府,对目前这种现状进行深入的调查走访,查处物业的违法行为,还我们一个安宁、祥和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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