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花店教师楼电费不合理,全是住宅用户却按商业收取。反应多次无果,请领导协调解决此事。
尊敬的李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相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以二次回复的形式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市发改委 2014年10月17日
尊敬的李先生: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结合工作职责,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委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市发改委 201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