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您好!我是东丽区保利玫瑰湾的业主。近期,保利开发商贴出了车位只售不租的通知,一个车位要13万元,如果不买,就不能进小区,这令广大业主十分气愤。小区地处外环边上,却卖出内环的价钱,强买强卖,且车位没有产权,这太不合理了!难道在天津这种行为是合法的吗?据我所知,现在其他省市,如山东省就立法制止开发商这种行为,明确指出车位只售不租是违法行为!请市长替我们老百姓主持公道!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得到回复如下:
政府与派出所已出面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开发商正与群众代表进行协调。
东丽区政府
201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