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各位领导,我是津南区咸水沽凤明里5号楼1门702的住户,在2014年8月17日晚上我回家时候发现我家的供热管道被截断了,经过了解,是海润天通的人,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截断,原因是我没有缴纳2013至2014年的采暖费用。我没有缴纳费用是有原因的,因为在2013年供热的时候,我家的暖气根本就不热,多次打电话至海润天通,他们单位每次都是一个星期左右才来,当时天气很冷,由于没有暖气,我家里老婆孩子多次感冒并发烧,当时海润天通的负责人答应我有补偿,经过我多次打电话催促海润天通给我上门修理,该单位要求我家里留人,因为我本人需要上班,我也跟该部门领导说了,如果家里留人就需要歇班,产生误工费,海润天通领导满口答应会帮我解决,经过了整整一个月,我家里的供热才正常。这一个月期间,医药费和误工费至少3000元!在2014年8月17日该部门截断我家的供热管道后,一字不提我医药费和误工费的问题,要求我必须全额缴纳取暖费!还说当时我家的暖气是工程队施工问题,要我去找津南区供热办,我个人认为我是一个老百姓,这些问题是单位之间的事,不能把我当球踢!当时海润天通的负责人口出狂言,必须要求我全额缴纳费用,否则今年不给供热,爱找谁找谁,谁也管不了它们,难道老百姓就这样受欺负吗?难道就没有老百姓说理的地方吗?希望各位领导给我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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