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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红桥区红阳里3门403的住房,属于公产房,是我父亲单位(铁路)分的房子,红阳里于2004年拆迁,我家户口于2002年由红桥区跃进里迁至红桥区红阳里,当初迁户口时没有注意到户口本的地址有误,户口本上的地址是红桥区红阳里5门201,就连我家的身份证都是红阳里5门201,直到近日办理房补才发现这个错误。
红桥区红阳里5门201不是我家的住房,红桥区红阳里5门201是企业产,产权单位是红旗油厂,现在红旗油厂已经没有了,经多方打听,红旗油厂已经归给粮油集团,我和我父亲去粮油集团问过负责人,负责人称他们也是刚成立的部门,红旗油厂2003年倒闭,红旗油厂的房产的资料他们也没有,因此无法给我们出具红阳里5门201的房产不是我家的证明。
我们去派出所要求改户口,派出所让我们出具红阳里5门201不是我家住房的证明,我们一个平民百姓,能找的地方都找了,找过房管站,房管站称红阳里5门201是企业产,他们不负责,找过拆迁中心,拆迁中心的负责人态度很好,但是也称必须由红阳里5门201的房主出示身份证,才可以给红阳里5门201的拆迁复印件。
我家身份证都是红阳里5门201,如果我们拿着身份证找红桥区拆迁中心,拆迁中心可以查询后出具红阳里5门201不是我们的房产的证明吗?
请求政府相关负责人帮忙出出主意,我们的的确确没有红阳里5门201的房产,我们靠我们平明百姓的能力真的无法证明这个房子不是我们的,我们真的已经走投无路了,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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