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天津 | 民生 | 广电 | 津抖云 | 微视 | 读图 | 文娱 | 体育 | 图事 | 理论 | 志愿 | 专题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举报
教育 | 健康 | 财经 | 地产 | 天津通 | 旅游 | 时尚 | 购物 | 汽车 | IT | 亲子 | 会计 | 访谈 | 场景秀 | 发布系统

"津云"客户端
发表人: 刘**   提问时间: 2014-08-14 12:14
 标题:关于采暖费滞纳金收取的问题
内容:

    我现在向您咨询关于采暖费滞纳金征收一事。此事原由应从2013年开始说起。我购买了一套北辰区华城佳苑房子,在2013年8月由华城佳苑物业通知可以收房,而后,我们在华城佳苑物业处办理收房入住手续,物业是采取一条龙办理,我们按照要求缴纳所有相关费用后,拿到房屋钥匙并与物业一同验房。在今年2014年6月我在我的楼门口看到有津热集团北辰公司北斗供热站张贴的关于2014年缴纳供热费的通知,我于6月份到供热站缴纳费用,当缴纳费用的时候,供热站说我们没有缴纳2013年供热费用,需要补交并由大约700元的滞纳金需要一起交齐,否则不能缴纳2014年的供热费。当我们提到,我们在办理入住时在缴纳所有的费用时,并没有人告知我们还欠交供热费用,也没有人告诉我们有滞纳金产生。在长达近一年的过程中,没有任何人通知我们缴纳滞纳金。等我们缴纳2014年的供热费的时候,才告知我们由此费用,是否存在故意延长滞纳金时间。而供热站则说此事通知应由物业通知,并且在办理入住时,物业有告知业主尚未缴纳供热费的义务。所以,责任不在供热站,而在物业。随后我找到物业,物业说他们没有和供热站有相关合同,没有义务通知。那么,对于大约700元滞纳金的问题,是否物业和供热站有责任通知业主。如没有通知,是否不应收取滞纳金。

回复部门:北辰区   回复时间:2014-08-19 08:21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接信后,区房管局领导高度重视,责成供热办处理您反映的问题 ,现将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供热办已将您所反映的问题通知给津热集团。业主入住后,已经享受正常的供热服务,应该有主动交费的自觉性。我们已经建议津热集团与您加强沟通,友好协商解决此事。

    区房管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密关注供热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同时希望居民给与充分理解和支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4-8-19


【民生词典】房屋供热服务

     热点推荐
创意涂鸦 助力创文
公交603路新增10余个站点
南开危改广场重新开放
记者追踪
·《百姓问政》:建充电车棚、修消防设施、清楼道堆物 基层社区治理要谋实招、求实效
·小区现制现售饮用水 能放心喝?
·公园公厕 可否对游客“友好”些
·老旧小区停车难题 怎么解决?
·空地垃圾总回潮 长效治理该咋办?
网民反馈
·网民:感谢各级领导,解决百姓生活难题!
·网民:感谢区政府和属地综合执法大队为百姓办的实事
·网民:职称问题圆满解决 感谢蓟州区委
·网民:感谢河东区政府和属地派出所为百姓办实事
民生词典
电子年检标
养老保障待遇支付
征信异议申请
地铁老年优惠卡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机动车登记
个人信用报告
人才落户新政
因私赴台
[点击查看更多]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全部
全部
关于北方网|广告服务|诚聘英才|联系我们|网站律师|设为首页|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