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津市市民刘士涛,居住天津市南开区嘉陵道嘉陵南里小区4-2-502,由于我两年前忘记了缴纳暖气费,造成了要多交1000多的违约金。
、投诉天津供热公司长江道供热站:
1、投诉天津供热公司长江道供热站没有做到长达两年多的时间通知我交费的义务。
2、投诉天津供热公司长江道供热站对我没及时交费不进行停暖的措施,而是任由违约金的生成,长江道供热站一位姓姚的工作人员跟我说,就是要故意产生违约金。
3、天津供热公司长江道供热站开出的发票并没有标明违约金的收费标准。
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您的问题已转相关部门,并将尽快进行回复。
祝您生活愉快!
南开区政府
2014年8月
您好,留言收悉。接到反映后,我办立即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现回复如下:1、我站每年均对未交费户进行多次催费并贴于其单元门上2、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管理条例规定,当年费用就在本年12月31前交纳,如不交纳就会产生违约金,无论停热与否3、采暖费飘上无法标明违约金的收费标准,但会有违约金的数额4、我站之前就与该户联系并解释多次,该户早已交纳费用。
南开区供热办
【民生词典】房屋供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