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家个人公司上班2年,没上过社保,劳动合同也没有去劳动局备案,请问劳动合同有效么?我现在还可以补缴这两年的社保么?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给在职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到区县社会保险联合办公室投诉。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