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北辰区领导,
我是天津水泥研究院的一名员工,由于公司合并,户口今年6月份刚从唐山转到水泥院集体户口。我爱人今年6月初怀的孕,7月份查出来的。由于目前在北京工作,计划在北京进行生产。
因户口迁移的特殊性,原户口所在地无法办理准生证,而在新户口下来前,天津也无法接受准生证的办理。
目前爱人已经怀孕10周,请问我这种情况,如果现在办理准生证需要什么手续。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根据您所述基本情况,按照天津市《生育服务证管理规定》可以在我区办理,需要出具本人及配偶工作单位(或档案村当地)婚育情况证明,并携带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妊娠诊断结果,到我区生殖健康服务中心一楼办证大厅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全天。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4-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