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感谢有关部门同志百忙中解答我的问题,现有一个问题咨询。本人长期在成都工作,本人父母在天津退休后长期在成都与我同住,请问我父母的医保卡可否成都使用,如果不能可否申请异地医疗保险安置,需要什么程序,向什么部门提交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再次感谢解答百姓的问题。
尊敬的网友:
您好!参保人员退休后到家居外地的子女所在地居住,可以到所属社保分中心办理医保异地安置手续,经分中心审批备案后,在安置地选定的医院中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再申报给分中心。老人社保卡不能在外省市就医使用。具体手续及报销要求请咨询所属社保分中心。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人力社保政策,建议您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详细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