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六四医院购买了一台320排CT设备,两年前做一个心脏检查只需一千元,个人承担四百余元,其余医保负担,而今需要两千五百多元,个人承担三百余元,其余由医保负担,急需有关单位查一下:
1)依据什么定价,详细的查一下,购置费用,维修费用,材料费用等,给大众一个交代;
2)个人承担比例是如何定出的,有没有医保单位和医院,私下的交易,该比例有何依据;
3)又没有套取医保资金的嫌疑。
敬请孙书记百忙之中过问此事,在政民零距离中,公开给与答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参保人员在医院就医,发生的符合医保三目即药品目录、诊疗目录暨服务设施标准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比例报销。
对于您反映的医院收费问题您可以向物价局反映。如果医院有骗保行为,您可以拨打医保监督所的电话27680150反映。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