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政策规定,用人单位聘雇台、港、澳人员的条件:1、年龄18至60周岁(直接参与经营的投资者和内地急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超过60周岁);2、身体健康;3、持有有效旅行证件(包括内地主管机关签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等有效证件);4、从事国家规定的职业(技术工种)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相应的资格证明;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办就业证的程序:
用人单位应当向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河西区九龙路58号)提交下列有效文件:《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就业申请表》;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拟聘雇或者接受被派遣人员的个人有效旅行证件;拟聘雇或者接受被派遣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由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地址:河西区浦口道6号);聘雇意向书或者任职证明;拟聘雇人员从事国家规定的职业(技术工种)的,提供提供拟聘雇人员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建议您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详细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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