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我是北辰区的一名居民,我几天前向区工商局反映安达路一炸鸡店的问题。因为此商铺无照经营。而且生产出来的食品吃后出现不适。北辰工商局于23日10:12分到达现场10:16分撤离(我以录下视频)。可商铺依旧经营!而且没给我任何回复!而后我又向市局打电话投述此事。今天中午有一王姓男士打电话说是工商局的回复我说:他们今天又去现场了,查了他们进货环节都正常,至于无照经营的事他们管不了。说北辰区有什么文件。我就搞不懂了,怎么工商局就管不了无照经营呢?非得等出事了,死人了吗?到时谁负这个责任??区里的文件就能诋毁工商的执法权限?无照经营就管不了?我以保留证据,如不解决此事我将向上一级部门投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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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工商局12315中心
201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