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想咨询一下非本市户口人员如前一年半都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社保,但现在面临离职问题,如果自离职之日起,以后均由个人自己去保障局缴纳社保,那这也在连续缴纳社保2年的范畴之内吗?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我们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研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6月27日
您好!经我局相关部门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根据《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非本市户籍人员需要持有效本市居住证或者暂住证,并在本市连续两个年度以上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具体评价标准您可直接咨询市人力社保局。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