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本人购房,遭到“嘉世房地产”销售虚假宣传欺骗,曾在政民零距离向工商局投诉,投诉代码3295641956。
最初,因信息有误,我的投诉被分至南开分局,南开分局的贺办事员,非常负责,仔细调查,查明了我举报的情况属实。但因为被投诉方不在管辖范围内,所以只好重新投诉。我之前还向西青张家窝分局投诉过该楼盘的开发商,该局李办事员也很负责,去楼盘找了负责人了解情况,但因为我是通过代理商买房,所以建议我直接投诉代理商。
南开工商和张家窝工商虽然没有帮我解决问题,但都认真负责做了调查,并耐心像我解释了情况。我很感谢他们。
在他们和政民零距离负责同志的帮助下,我明确了投诉主体是代理商,所以向和平分局重新投诉。
但是,该投诉件被分至和平分局专业三所后,该所一位姓骆的领导,给我打电话,说他们不受理我的投诉。说我的投诉不在消费者保护法保护范围,说我“不是为生活消费”,他们无权管,让我向法院起诉。我问他那我买房不是为了生活消费是什么消费?他很不耐放地说:我不知道!骆领导还说我没有跟楼盘销售签协议,我说不是我不签,是我给他们带了客户之后他们故意不和我签,我就是举报代理商故意回避不签协议虚假营销的问题,他说我们管不了。
和平工商既没有调查,也没有认真了解情况,就把我的投诉这么处理了。我很不满意!都是工商,和平工商专业三所的骆领导,服务态度远不如南开工商和张家窝工商的普通办事员。之前南开工商和西青工商都能认真调查,为什么到了和平分局连受理都不受理了?有这样的工商,辖下企业胡作非为也就不足为奇了!
通过与和平工商的沟通,我看出来了,他们就是推脱监管责任,能推则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损失的钱是要不回来了。
我发这个留言就是两个目的:1、表扬南开分局和西青张家窝分局。2、声明我对和平工商处理3295641956的态度很不满意。钱我是要不回来了,但我要告诉你们,作为政府单位,是纳税人养着你们,和平工商这种敷衍推脱的行为对得起你们领的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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