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原为天津河西黄埔公寓集体户;2012年4月在河西民政局办理结婚证;后购买浯水道限价房并于2014年3月落户津南双港派出所;2009年至今租住河东小卫国道水利家园,仍将继续租住。我老公为河北户口。现怀孕,特咨询:我应该在哪里办准生证?因浯水道房子为新建房,目前应无街道/居委会管辖。我是否可以在现租住地河东水利家园所属居委会及街道申请准生证?都需要哪些材料?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按照津人口计生委【2010】45号文件规定: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户籍,另一方为外省市户籍的,夫妻双方在本市居住的,在现居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办理时除需出具夫妻双方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工作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居)委会)出具的婚后怀孕第一孩证明、结婚证和妊娠诊断证明的材料外,外省市一方还需提供其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如您还有不清楚的可打12356咨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201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