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持有本县常住户口的村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农村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农村低保。如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直接咨询县民政局社会科,联系电话:28944205。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4年6月8日
我找过民政局,让我去村里开证明,填表。村里只给开了生活困难证明,不给填表。到镇里镇里说没表不受理。我是单亲家庭从2002年到现在,孩子一直上学,无工作。到底合不合低保条件。低保的作用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