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南开五幼退休职工,两个多星期前,园里通知我们退休职工去幼儿园签字是关于房补钱数的问题。给我计算的钱数为四万一千多。房屋面积认定的是38平米的公产房。但是实际情况是,我在单位没有分过任何住房,我爱人只分到过一套十平米的平房,再分房后的十几年间我们通过置换自己加钱换得了一间使用面积38平米的偏单。依照幼儿园的计算给我们算的是置换后的面积,我们觉得不合理。而且在有关文件的补充问题里面也提到了,像我这种情况的房屋面积的认定问题。此情况我们已向幼儿园的有关负责人反应,她们表示会向上级反应,但是已经十几天过去了仍然没有消息,我们表示非常不能理解。希望有关领导给予解决,切实把惠及我们退休职工的有关福利落到实处。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您的问题已转相关部门,并将尽快进行回复。
祝您生活愉快!
南开区政府
2014年6月
您好,留言收悉。幼儿园已与本人沟通联系,进行政策解释。
南开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