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代表秀水苑的业主进行的投诉,我们秀水苑全体业主都非常团结和睦,因为小区比较小,又是老小区,车辆不是很多,十多年来没有一户业主安装地锁,都非常自觉。如果回来较晚,外面也有很多车位可以停放。所以秀水苑小区从来没有发生过因为车位而争执的事情,因此请政府考虑保留我小区原来的物业(自有物业),不征收车位费。不增加业主的负担。
而且我小区老人居多,经常会有子女来探望,甚至留宿,那如果划车位的话,一车一卡,没有卡的就不允许进入,会给业主造成很大的不便!那如果买车位就更不划算了!
区领导可以到现场考查,我小区有无安装地锁的现象,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后,西于庄街道办事处非常重视,秀水苑为今年第二批旧楼提升改造小区,目前正在改造之中,针对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市政府办公厅【2012】97号文件规定:一是对列入市人民政府旧楼区提升改造计划、综合提升改造后符合接管标准的小区,各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实施管理。坚持区人民政府负总责、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导、社会化服务与社区自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主要管理模式:(一)社会化服务公司实施管理的模式;(二)产权单位自行管理的模式。(三)居委会牵头组织旧楼区居民自治管理的模式。旧楼区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旧楼区管理工作的领导,并负责指导本辖区内旧楼区提升改造后管理模式的确定。二是对停放机动车辆的小区,在确保消防通道畅通的前提下,可以利用小区内共用场地和道路划定机动车辆停车位。机动车辆停放人应当向管理服务单位缴纳机动车辆场地占用费,所得收益全部用于管理服务费用。三是旧楼区提升改造接管验收标准:小区机动车停车位划定规范、整齐,车辆管理规范化。希望广大居民积极参与和支持旧楼区提升改造,营造优美、和谐、安全宜居的环境。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全家幸福。
红桥区政府
2014.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