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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关*   提问时间: 2014-06-06 11:59
 标题:是提升改造过的旧小区都要进入物业,征收停车费吗?
内容:

    现在红桥区很多旧小区都已经进行改造提升,老百姓都说政府为大家在办好事、办实事。但是我们也看到随着提升,改造过的小区里都进驻了物业,并且划了停车位,按年度征收停车费,没有交停车费买车位的车辆一律不准进入。现在我想提问几点疑问:

    1、是不是不管小区有没有原来的物业都要进驻新物业?

    2、新的物业公司进驻需不需要征求全体业主的同意?

    3、物业公司进入后凭什么就收取业主的停车费?

    4、停车费收取后究竟谁是受益者?是政府、物业、还是业主?又有谁来监管?

    5、原本小区停车所有业主都非常自觉,谁回来的早谁就停,没人收费,但是如果收费了,就会使居民的消费水平每年增长1000-2000元(有1-2辆汽车的业主),那提升工程不就变相的变成了百姓买单工程了吗?

    以上问题我想政府给予解答,到底业主自己的小区谁说了算!关于收停车费改造过的小区居民怨声载道,请政府听听百姓的呼声吧。

回复部门:红桥区   回复时间:2014-06-12 17:23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后,西于庄街道办事处非常重视,秀水苑为今年第二批旧楼提升改造小区,目前正在改造之中,针对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市政府办公厅【2012】97号文件规定:一是对列入市人民政府旧楼区提升改造计划、综合提升改造后符合接管标准的小区,各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实施管理。坚持区人民政府负总责、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导、社会化服务与社区自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主要管理模式:(一)社会化服务公司实施管理的模式;(二)产权单位自行管理的模式。(三)居委会牵头组织旧楼区居民自治管理的模式。旧楼区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旧楼区管理工作的领导,并负责指导本辖区内旧楼区提升改造后管理模式的确定。二是对停放机动车辆的小区,在确保消防通道畅通的前提下,可以利用小区内共用场地和道路划定机动车辆停车位。机动车辆停放人应当向管理服务单位缴纳机动车辆场地占用费,所得收益全部用于管理服务费用。三是旧楼区提升改造接管验收标准:小区机动车停车位划定规范、整齐,车辆管理规范化。希望广大居民积极参与和支持旧楼区提升改造,营造优美、和谐、安全宜居的环境。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全家幸福。

红桥区政府

201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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