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塘沽区欧美小镇五期哓镇家园业主,住建部曾发文命令禁止私人居民住宅私自改变房屋结构用于群租,但我入住该小区后,小区群租现象非常严重,严重影响了小区环境,最重要的是给我们房屋业主带来了重大的安全隐患,并影响业主正常休息,本人多次向塘沽房管局反映过此问题,但一直没得到回复,投诉无门,群租一直存在,希望相关部门能给我一满意答复。谢谢!盼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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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了解,规国局已对部分被举报的违规业主,已将住建部《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的规定。对于产权人违法出租行为,该局将告知产权人限期自行改正,限期内未改正的,将依法按照《办法》有关规定对违法出租行为进行治理。建议您向该局提供具体门牌号以便查处,或直接拨打群租举报电话25861642进行举证投诉。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滨海新区政府
201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