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外地人,在天津市一家企业供职。在北辰区普东街道宸欣家园居住(租房),孩子今年7岁,正值上学年龄。按照学区划分应该属于秋怡小学。秋怡小学于2014年3月开始预报名,当时我携带孩子和相应证件去报名,报名老师说差居住证。我补办居住证后。老师又说我没有租房合同,于是我又去北辰人口管理中心办理租房合同。后期电话里老师说又要单位的合同,我又去复印单位的劳动合同。直到5月24日正式报名的时候,老师说我又缺失社保证明。说外地户口的6月1日报名,你补齐了就行。直到今日上午,我又给学校打电话,学校电话中告诉我已经招满。我咨询老师说我孩子这样的还能不能去别的学校情况上,她说,那是你孩子,我怎么知道,你问我!这就是所谓的人民教师,立己树人的人民教师。我不知道这孩子上学怎么就那么难,如果说不行为什么不早行通知,为什么一味的推诿。请问我孩子现在这种情况(外地户口,五证齐全)上学是否需要我的社保证明?还有现在我的孩子如果想就学,还能报上名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接到您咨询的问题后,区教育局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现答复如下: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3月份已经申请登记且符合入学条件的,在5月24-25日进行本地学生报名后,区教育局根据学校报名人数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