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本市户口,对象是北辰区单位的集体户口,我是河北区户口,今年4月去河北区民政局登记,告知集体户必须要首页复印件,于是找单位索要,但单位于四年前进行了并购,经过这几个月的交涉和努力,发现户口首页已经无法找到也补不了,单位提出能否出具一些证明,进行协调,办理登记?
如果可行,我可以找单位或派出所出具什么,配合我对象的集体户个人页进行登记。
谢谢。特别着急这件事。
魏某:
由于您所述情况不详实,请您直接向民政局登记科进行咨询。
河北区民政局
2014,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