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先生您好:
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咨询“没有公司公章的劳动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劳动合同是否应该一式两份?”问题已于4月17日由政府热线办转至我局,我局领导责成劳动监察科与劳动关系科共同办理,通过我们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就您提供的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问题一:没有公司公章的劳动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因此您提出的问题中没有公司公章的劳动合同不完全不具有法律效力。
问题二:劳动合同是否应该一式两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我局劳动监察科4月22日上午分别于8点40分、8点48分、9点25分电话联系您,但因您手机停机,无法将回复内容答复给您。只有通过您留的电子邮箱地址将具体内容回复给您,希望您能认真阅读,如果您阅后仍有不理解的地方可与我局联系,我局劳动监察科电话26242836。
天津市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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