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石家庄人,2009年在天津华苑新城购买了二手房,云华里27号楼1202室。最近准备装修时发现水管不正常问题,经供水公司员工检查系水表损坏且造成失水。经查《天津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和《天津市城市供水管理规定》,“结算水表及其以外的供水设施由所属供水企业统一管理,供水企业应定期检查维修。结算水表以内的供用水设施由房屋产权人或受其委托的管理单位负责管理维修”。我觉得因水表损坏造成的失水就应该由供水企业负担。
尊敬的网友:
您好!我局已将此件转送自来水集团,自来水集团已经安排专人与您联系,并预约时间,拟于4月16日到就近营业厅协商解决,解决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供水管理部门联系反映。祝您生活愉快,万事如意!
市水务局办公室
201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