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于2012年6月毕业于天津科技大学,与2014年4月9日将户口迁入公司集体户口,与2013年9月29日买房(房屋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请问,可否将集体户口落入房子所在地派出所?需要哪些材料与手续?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建议您向属地派出所进行咨询,或拨打公安户政咨询热线4006-110-698进行了解。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滨海新区政府
2014-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