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上一家单位上班的时候,档案由公司统一保存在北方人才,现在离职,来到新一家单位工作。这家单位有3个月试用期,不能给上保险。所以想个人缴纳保险,请问,我如果去户口所在地社保缴费的话,我的档案需要调到街道吗。还是我的档案可以继续保存在北方人才,只需要去社保中心缴纳费用就成,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试用期也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也应为职工参保缴费。
如果用人单位未做社会保险登记,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到监察投诉或拨打12333电话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