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事情经过:
我母亲张金荣是南开区八小片拆迁户,于2011年2月搬迁,与南开房管局拆迁办签订拆迁协议,用每套42万元的拆迁款,共计84万元,购置2套长虹公园附近“临渭家园”偏单,并承诺每套偏单面积不小于70平米(当时规定每平米售价5400元,房款待入住时多退少补)。当时的拆迁通知上明确记录着,南开拆迁办共有80套临渭家园的拆迁房,其中65套偏单,15套独单。但是在2013年9月分配房屋时,临渭家园的偏单只分配了40多套,20多套偏单不知去向。分给我家的2套偏单变成了黄河道与向阳路交口的“凯盛家园”,而且每套房屋的面积变成了60平米,与先前承诺的70平米,每套房差了10平米,且地点已经靠近外环线,与“临渭家园”的房屋存在很大的地区差。
分配房屋时,拆迁办拒不执行原来的规定与承诺,且没有任何补偿,对于地点的变动没有任何说法。
我想要的结果:
我不服拆迁办的霸王条款,没有办理入住。自2013年9月以来,这半年我同南开房管局及拆迁办多次协商未果,求助无门,到市信访办不受理,推到区信访办,到区信访办推到房管局信访办,又回到原点,我写这封信也没抱任何希望,但愿市长您能秉承公正的态度,维护百姓利益,能让拆迁方按合同规定执行,将“临渭家园”每套不小于70平米的偏单还给我们,给我们一个家。
并且,我希望就20多套不知去向的“临渭家园”偏单,能给我们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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