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我们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研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4月4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我局相关部门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小客车总量调控工作的关注。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总体情况,为优化城市交通环境,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实现机动车保有量的合理有序增长,2013年年底,市政府出台实施小客车限购、限行的措施。在充分吸收借鉴北京、广州等外省市经验的基础上,我市采取了“限购+限行”、“摇号+竞价”的政策设计,其主要目的是通过限购、限行这样的综合措施,确保控制机动车数量无序增长,缓解道路拥堵的目的能够实现。无偿摇号配置,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社会公平的价值取向;同时有偿竞价配置,也可以解决部分单位和个人购买车辆的刚性需求。
《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个人申请增量指标需符合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或者名下小客车在本市均登记为强制注销的条件。同时,《办法》还规定,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如六个月有效期内未使用,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增量指标,这也间接约束了市民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理性申请增量指标。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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