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您们好,
我和我爱人都是外地人,有个女儿,二岁,去年我们离婚后,我妻子带孩子在北辰区柴楼全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就是为了办理蓝印户口,现在我们想复婚,主要是想全家都办理蓝印户口,以后都转成常住户口,请问我们应该是在转蓝印之前复婚呢,还是在她们母女转成蓝印户口后复婚,这个有什么规定吗?而且我们复婚对今后转成常住户口是否有影响?
望领导给予回复,非常感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公安北辰分局专门设有户籍科,负责相关户政管理工作。如需进一步咨询,可直接致电26392131(公安北辰分局户籍科);或致电86994050(北辰区外来人口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根据您的咨询,给予有针对性的答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区政府
2014-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