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人力社保局:
我是一名社区工作者,我的职位是劳动保障协管员,2013年天津市民政局发布了文件关于社区工作人员张调工资,我是和平区工作的社区协管员,由于协管员4级3级考试需要集体培训,而且每年只有一次考试机会,所以单位没有让我们在职人员参与培训,而且去年和平区也没有进行这方面的考试,所以我们社区协管员基本上都没有此证,由于我们在社区工作看到民政口的社区工作人报考社工师考试,我就参加了社工考试,取得了助理社工师证件,今年由于涨工资的标准加入了专业职称的标准,但是劳动局也没有事先告知我们有培训考试,先前通知我们今年没有协管员的培训考试,所以造成我们许多协管员,都报了社工考试,就在报了社工考试后,劳动局又向我们统计是否有培训考试协管证的意愿的人数,再研究组织培训,还告知我们有社工证的也要报这个考试培训,这让我们无所适从,本身社工证的考试是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是全国统一的考试,没有什么差异,而且考试内容涵盖了协管员的考试内容,考试的范围只有大于协管考试,此项张调工资的文件又是民政局下发的,所以无论从哪的角度讲,无论是民政局还是劳动局都应该认可社工证,社工证也是通过自己辛苦学习得取的,所以请民政局和劳动局不要再在社区工作人员归属哪个口强制衡量证件问题,本来是互通的事情,不要人为的搞得不可通融,今年我们协管员很多报了社工考试,希望有关部门能给我们一个合情合理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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