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监督”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区领导十分重视,已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待有确切结果将向您再次反馈。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尊敬的"监督"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区领导十分重视,责成区教育局进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市教委关于减轻普通高中学生课业负担的规定》文件规定,高三年级每天下午第三节课后可适当安排补课答疑,19:00以前离校。有住宿生的学校要妥善安排高中住校生作息时间,晚自习不得讲解新课,21:30教室熄灯。
经查,我区各高中认真做好住宿生晚自习的管理、辅导工作,不存在晚自习上新课的情况;关于初中校开始月考和学生上学时间提前的问题,是有些学校为了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单元检测,不是大规模的月考。上学时间是学校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的,但存在个别学生在规定的上学时间前到学校门口的现象。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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