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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工资组成基本都是基本工资+绩效+全勤奖,好些的公司有餐补及交通补,防暑降温补贴,工龄补贴,话补等补贴,但是有的公司福利项目看似很多,很好,所有都加一起才达到最低工资标准,我想问下这些公司的做法合法和合理吗?
ps:不要罗列最低工资概念,我已经知道扣除的保险及公积金在最低工资内包含了,我只想知道我罗列的那些是吗?烦请工作人员耐心详细解答,像“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在工资中代扣代缴,如果合同约定的是最低工资,那么扣除个人保险后实际支付的工资会低于最低工资。加班加点工资、中夜班津贴和高温、低温、井下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岗位津贴,集中供热采暖补贴、按照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福利待遇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人力社保问题,可以拨打12333详细咨询。”套话就不必要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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