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怎么办
2017年最新标准
2017年7月1日起上调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950元调整为每月2050元,每小时11.2元调整为每小时11.8元;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每人每小时19.5元,调整为每人每小时20.8元。
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也要依照相关规定执行。
两种形式
最低工资标准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和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发放标准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下列收入不列入最低工资的范畴:
1、加班、加点工资; 2、中班、夜班津贴; 3、集中供热采暖补贴及高温津贴; 4、按照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去哪办
举报投诉
对于违反最低工资相关规定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办理单位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区社保管理中心    [查询具体网点]
咨询电话
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8号(电话:022-23030918)
你问我答
Q:天津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包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
A: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应由劳动者个人承担,由用人单位在工资中代扣代缴,如果合同约定的是最低工资,那么扣除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实际支付的工资会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Q:单位包食宿是否仍需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A:用人单位包食宿,只是对职工提供的一种福利,不能等同于工资,用人单位仍应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并按规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