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收看我的留言!我是中散海员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一名船员的家属,我的丈夫平均每年在船上工作时间10个月,(注:每次上船签订的合同是8个月,可是每次都要10个月才安排下船),在陆地上休假4-5个月,公司现在是上船有薪,下船无薪,而且每次上船公司都要先扣掉6个月的陆地工资,这样给我们家庭的经济增加了很大的困难,家人不在家工资还没有。作为船员的家属我深深的感到非常荣幸,可是同时我认为公司对船员和家属的待遇有待重新制定,一、船员远航是不是应该缩短时间;二、妻子和孩子作为城市里的留守人员没有人关注,孩子想爸爸,妻子承担了照顾孩子、双方的老人还有一些所有的家庭重任都要由妻子承担,相关部门是不是应该解决这样的问题?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联系电话解答相关政策。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12日
【民生词典】出海船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