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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海船民证
本市所属各类船舶除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向主管部门领取有关证书外,应向公安边防机关申办船舶户籍注册,领取出海船舶户口簿;其船员(民)应向公安边防机关申领出海船民证。
怎么办
政策依据
《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定》(公安部第47号令)
《天津市沿海边防治安管理条例》
申领范围
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或者《船员服务簿》的人员、渔民出海,应当向船籍港或者船舶所在地公安边防部门申领《出海船民证》。
受理条件
1.年满16周岁;
2.有固定的服务船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边防部门不发给出海证件:
①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国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②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缓刑、假释和保外就医的罪犯;
③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经济、民事案件的;
④出海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⑤利用船舶进行走私或者运送偷渡人员的;
⑥其他不宜从事出海生产作业的。 
所需材料
1.填写《申领出海船民证登记表》。
2.申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3.申领人近期一寸免冠照两张。
办理程序
1.材料审核:申请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平台专职民警审核,通知相关边防派出所受理,并告知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2.受理审批:由相应边防派出所受理审核,以滨海新区公安边防支队名义签发。
3.证件领取:从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后到相应边防派出所领取《出海船民证》。
办理时限
《出海船民证》从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免费
去哪办
办理单位
天津市公安边防总队   [更多]
联系电话
022-67295551
受理时间
全年
你问我答
Q:申领《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需要哪些材料?
A: 船舶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文件(申领《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的小型沿海船舶除外):国籍证书、所有权证书、船舶检验证书及航行签证簿及船名船号等;船舶来源资料:船舶新造、买卖、租借审批文件以及买卖合同和税务发票等。五寸船体彩色照片一张。
相关政策
天津《出海船民证》办理时限缩短:
为服务新区开发开放,总队制定12项新措施。包括边防派出所上门服务、预约服务;改进行政审批手续;建立维权协调中心,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与全国沿海11个省市签订了区域警务协作机制等。对《出海船舶户口簿》和《出海船民证》的审批期限,分别在受理申请4到6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比原来缩短了9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