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中阅读我的邮件,我是天津市捷威动力工业有限公司(坐落于天津市西青汽车工业区开源路11号)的一名员工,我们公司实行两班倒工作制,即一周白班,一周夜班,工作时间为白班8:30-20:30,夜班20:30-次日8:30,没有歇班。每周白班倒夜班的那天实行连班制,即周六夜班从晚上20:30-周日中午12:00,周日白班从中午13:00-周一早上8:30,一上就是19个小时!并且公司领导禁止员工请假,我们每月加班都在140小时以上,远远超过劳动法规定的36小时,对于超长的工作时间,高强度的工作我们广大员工都是身心俱疲,并且对于六日加班,劳动法规定应为平日工资的2倍支付加班费,但是我们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两倍工资。我们广大员工在如此超长时间,超高强度的工作条件下经常出现工伤事故,手指被机器截断的事情也并不鲜见,我们广大员工的身心健康受到极大伤害,希望您能帮帮我们这些普通的劳动者,救救我们,让我们结束这种水深火热的生活,在此先谢谢您了~
最后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政策规定,经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用人单位,应保证其职工每天休息时间不少于10小时,同时其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当视为延长工作时间,不能安排补休的要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有关工时制度及加班费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可以到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12333电话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受理程序要求我们无法在此受理,敬请谅解。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