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区领导您好:
我于:2000年4月结婚,婚后将户口转入该村(农业)——北辰区双口镇前丁庄村。现在孩子已经13岁了,母女均为农业户口,可是十几年过去了,我与孩子的土地始终一寸皆无,像我们这种情况的、未分到土地的农民,在村里不止一例,此问题至今村干部尚未解决。该村干部工作不作为情况比比皆是,希望各位领导及时帮老百姓解决我们的切身利益问题,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对于您反映户口转入后,一直未予分地的问题,双口镇经与前丁庄村村民委员会调查核实,答复如下:
1997年,前丁庄村依据当时的户籍人口数,重新调整分配土地,并于1999年正式签订30年土地延包合同。按照相关政策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对于婚后户籍转入本村,且原籍有土地的农民,本村不再予以分配土地。村委会在土地分配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尽最大努力维护全体村民的切身利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双口镇政府
2014-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