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你们好,我的一个亲戚在小海地浯水道金地菜市场做杂货生意,这是一个新开不久的市场,之前因人流较少,基本上做的是亏本生意,最近生意刚刚有了起色,市场管理部又有了新的要求:从2月1日起使用统一要求的塑料袋,对于我们来说用哪里的塑料袋都一样,又方便市场管理,也没有什么异议,但价格翻了近一倍:以前批发价7.5元/斤,现在市场管理部提供13.5元/斤,实在高的太离谱了,这样每月又要新支出1000多元,摊贩们都在抱怨,但不敢与管理部起冲突,请问这是政府规定的还是市场管理部的个人行为,并请领导门主持公道,解决老百姓的困扰,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到。您所提出的问题我们已及时反馈相关单位,待有回复第一时间答复您。
希望您一如继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各项工作,为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区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19日
您好,来信收到,并责成工商津南分局处理。
据反馈,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已经去您取得联系,并就相关处理情况向您进行了及时反馈。
201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