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公司3年多了,刚进公司签订的试用期合同,合同里说使用期满后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过后,不知怎么的公司让与劳动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合同期两年,至今没有第二次签,问过公司许多次,也不予理睬。当初面试的时候说签订正式合同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建议您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详细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2月12日
【民生词典】集体合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