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领导您好:
北辰秋瑞家园小区,大门口有乱搭早点18处。瑞景街于2012年11月接收行政管辖,瑞景街认为,这些违法早点经营者生活困难,要在小区内加盖彩钢房,用于安置这些违法早点经营户。
请问瑞景街:
一、他们有营业执照吗?你们跟工商部门沟通过吗?你们安置完,算合法经营吗?工商部门还可以取缔无照经营吗?
二、食品加工是特殊行业,人命关天啊!这样的场地条件,连最基本的上、下水都没有,能生产、加工食品吗?符合《食品卫生法》吗?你们的安置能替代食药监管部门的准入许可和日常监管吗?今后,食品监管部门的监管和你们的所谓“安置”冲突吗?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谁是监管主体呢?
三、有关法规要求,食品加工从业人员是要经过体检的,他们查体了吗?他们有《健康证》吗?如何动态保证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
简单分析就可看出,你们可以清理私搭乱盖,是无权安置这些人从事食品加工。你们的安置计划本身,违反了多条法律、法规。
希望你们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和自身守法制观念,依法行政,既要有作为也不能乱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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