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区长
我是石各庄镇敖南村人,我们村盖了别墅式的小楼,样式、质量都很好。村委会给村民发了房改方案我也签字了。可我父母不想住楼,我们几口很想去,村委会说敖南村村民必须交回现住老房,老房有证的一平米给一平米,倒房两平米给一平米,其他东西评估村委会给钱。交房户常住农业户口的村委会给每人5平米。其他平米按平价每平米3000元交钱。我父母不去,我不能向村委会交现住的房子。我用钱买村委会按每平米5000元还不给每人的5平米。买楼还要签定协议和承诺不准卖,卖了村委会有权收回,并罚20万。您说这合理吗?有法律依据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4年1月29日
尊敬的沙耀军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石各庄镇政府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石各庄镇政府回复如下: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及时进行了调查。该村所新建的房子只限本村村民还迁,不对外销售,这是经该村全体村民集体讨论决定的,并且每户都签定了房改方案,每位村民都要按村里的规定执行。具体细节请您与该村村委会进行沟通。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4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