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筑家园办理入住时,物业收缴装修保证金。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和《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均无相关收取费用规定,请问物业此举是否合法,如为非法,政府机关哪个部门应当予以解决。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后,区房管局物业办非常重视,经调查了解,物业公司收缴装修保证金,是以业主与物业公司双方协商为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全家幸福。
红桥区政府
2014.1.24
【律师评析】收取新房装修保证金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