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在总医院的规范化培训医师,过年回家结婚,总医院说是过年不批任何假,可是我结婚日子都定了,想问怎么办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政策规定,职工结婚时,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至3天婚假。婚假为工作日。男女双方按法定结婚年龄推迟三年以上结婚为晚婚,即初婚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对晚婚者,除享受规定的婚假外,再增加七天,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如果用人单位不批准婚假,建议劳动者到人事仲裁申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