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是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的一个商户.今年的取暖费按每平方米40元收费合理吗?有什么标准及文件吗?
尊敬的马绍君网友:
您好!留言改悉,经与市供热办了解,具体情况回复如下:非居民采暖费的收取标准和依据为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自2013年供热期起开始实行津发改价管[2013]1135号《关于我市调整非居民供热价格的通知》,非居民供热价格按建筑面积由每平方米36元调整为40元。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