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您好:
我要办理居住证,在天津滨海保税工作六年,有完税社保,在东丽买的远洋风景的房子,之前办过一个河东区的暂住证,是2011年办理的,这1年的暂住证是在河东朋友家居住前提下办理的,在河东的常州道派出所。
今天我急需办理暂住证,摇号买车和积分落户都要需要,在东丽新立派出所咨询办理,告诉我说办不了只能登记,因为派出所查的记录是我在河东区的暂住证信息,要在东丽办理就只能先登记,半年后再办理,天津出的政策不是说在天津居住半年以上的就可以吗?
然后又问河东区的给我办理暂住证的派出所,告诉我说河东不在派出所办理,让我去劳动服务中心,然后又开始查电话,哎!我的工作在滨海保说区,房子在东丽,在河东办理会给我办吗?以后还涉及到积分落户的问题,
在天津工作了六年了,难道找小区给开居住证明也不可以?何况我还有天津一年的暂住证,东丽派出所非得要在东丽的以前登陆信息,真是不知道说什么好,希望有关部门和领导能够考虑下我们这种情况的,给个合理公平的答复。
|